数理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科研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2-2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教育部和福建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为落实我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方案精神,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在疫情防控期间,结合我院工作实情,有序推进我院科学研究工作,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我院要高度重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好本院教职工有效利用居家时间,做好科研项目申报、学术论文撰写、科研经费争取等相关科研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科研工作有序进行。积极鼓励教职工利用专业优势,发挥专家学者智慧,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发挥团队协作精神,围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紧迫需求,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的相关研究。

 

二、科研项目申报与管理工作

(一)纵向科研项目申报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申报及延期提交材料的通知,均通过我院网站、QQ群、微信群转发。近期正在组织申报的项目如下: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根据全国社科工作办最新通知,国家社科基金常规项目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再度延迟,具体时间尚未确定,确定后将及时通知。

2.国家自科基金项目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截止日期为4月20日,我院务必于4月10日前完成提交。确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准备时间不足的,必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先行提交,4月11日之后再向科研处提出退回修改申请,可延长至4月18日最终提交。

3.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全国规划办已通知延期至4月15日,省教育规划办还未确定上报时间,确定后科研处将会及时通知。

4.省科技计划项目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材料提交时间由3月9日延迟到3月18日17时,其他类型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材料提交时间由3月17日延迟到3月29日17时。学院科研秘书务必按上述时间在线完成项目审核并提交学校。

除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外,确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准备时间不足的,必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先行提交,4月1日之后再向科研处提出退回修改申请,可延长至4月10日最终提交。

5. 学校2020年度教育科学研究课题选题征集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科学研究的导向作用,增强研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研究的决策服务功能,以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办学水平,根据学校要求组织支架学院教职工开展2020年度校级教育科学研究重点课题选题征集工作。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5日。

6.为全面提升高校专利质量,强化高价值专利的创造、运用和管理,更好地发挥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我院分发相关科研文件并组织科研人员

学习:《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按《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

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备选项目的通知》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并

务必于2020年4月18日17时前在线完成项目审核并提交学校。

(二)横向科研项目申报

学院鼓励教职工参与企业相关课题研究和相关技术转让。

(三)科研项目结项

该业务目前部分需线下办理,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校园人员流动避免人员接触,按要求除确需在疫情防控办理结项的,其他结项工作正常上班后方可办理。请广大教职工利用疫情防控期间居家办公,做好结项的准备工作,以便正常开学后及时办理。

三、研究生导师鳞选

为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适应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形势和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的要求,学校将开展2020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工作。学院动员和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申请截止日期:2020年2月28日。

四、科研学术活动

(一)不组织召开学术会议,鼓励以在线方式进行学术交流。

(二)科研人员尽可能不外出参加科研相关会议。如必须参会,应提前向学院和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会并做好防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