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管理,加强对学校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科研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闽纪三函2017〔3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范围
2013年以来立项的科研项目(包括各种类型的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
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和《关于促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37号)要求,以及高校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行为管理等方面规定的情况;
2.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情况。检查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体制是否顺畅,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有关部门职责是否清晰等;
3.科研经费预算管理、支出管理及绩效管理情况。全面检查科研项目实施情况及其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纵向和横向科研经费是否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外拨经费是否经过严格审核,是否存在违规支出科研经费行为等;
4.科研、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和二级学院(部)、科研项目负责人以及学术委员会履行管理和监督责任情况。检查内控和监督机制是否健全,科研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是否公开透明,科研行为是否规范,责任追究制度是否落实等。
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表。
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动员部署(2017年11月2日至11月5日):学校召集科研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和二级学院(部)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检查工作。科研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研究制定自查方案,下发自查通知。
自查阶段(2017年11月6日至11月20日):科研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在做好监管范围内的自查工作的同时,要负责牵头组织各学院、各单位、各科研项目负责人特别是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开展自查。自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审查项目经费等方式开展。某些外协项目需要了解的,还可延伸做进一步核查。
3.抽查阶段(2017年11月21日至11月24日):根据自查情况,纪委办•监审处会同计划财务处等部门组织开展抽查,做好迎接省纪委专项检查的准备工作。
四、检查要求
高度重视,落实监管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将规范科研经费管理作为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学术风气建设的重要抓手,主动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教训,配合校纪委办•监审处等部门开展工作,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要落实科研项目负责人责任制,督促项目负责人要履行好一线监管责任。
标本兼治,突出风险防控。督促科研人员特别是项目负责人要对照有关规定先行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要主动报告并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后,要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查找漏洞,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严明纪律,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各单位要严明纪律,增强规矩意识,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对照《科研经费专项检查任务分解表》以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自查及抽查工作。
科研项目负责人将自查情况报所在二级学院(部),二级学院(部)汇总后形成自查报告报科研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将自查情况报科研处,科研处根据自查情况分析研判科研经费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形成自查报告于11月20日前报校纪委办•监审处。
附:科研经费专项检查任务分解表
福建工程学院
2017年11月6 日
科研经费专项检查任务分解表 | ||||
检查内容 | 具体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 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和《关于促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37号)要求,以及高校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行为管理等方面规定的情况 | 科研处 (邹复民) | 计划财务处 | 2017年11月20日 |
二、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情况 |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 科研处 (邹复民) | 计划财务处 | 2017年11月20日 |
管理机制是否顺畅 | 科研处 (邹复民) | 计划财务处 | 2017年11月20日 | |
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有关部门职责是否清晰 | 科研处 (邹复民) | 计划财务处 人事处 二级学院(部) 项目课题组 | 2017年11月20日 | |
纵向和横向科研经费是否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外拨经费是否经过严格审核 | 计划财务处 (杨守杰) | 科研处 二级学院(部) 项目课题组 | 2017年11月20日 | |
科 三、科研经费预算管理、支出管理及绩效管理情况 | 科研处 (邹复民) | 项目课题组 | 2017年11月20日 | |
科研项目绩效考核及绩效经费安排等情况 | 人事处 (李建兴) | 科研处 计划财务处 二级学院(部) | 2017年11月20日 | |
自查科研项目是否存在违规支出科研经费的行为: 1.项目经费是否按照批复的预算或合同(任务书)的支出范围使用; 2.是否存在虚假票据; 3.是否存在购买与科研项目无关的设备、材料情况; 4.是否在科研经费中报销个人、家庭消费支出; 5.是否虚列、伪造名单、虚报冒领科研劳务性费用; 6.是否存在科研经费拨转、转移到利益相关的单位或个人的情况; 7.是否借科研协作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 8.有无隐匿、私自转让、非法占有学校用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行为; 9.有无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从事投资、办企业等经营活动; 10.其它违规违纪情况。 | 项目课题组 (项目负责人) | 科研处 计划财务处 资产管理处 二级学院(部) | 2017年11月20日 | |
四、相关单位、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履行管理和监督责任情况 | 内控和监督机制是否健全 | 科研处 (邹复民) | 计划财务处 | 2017年11月20日 |
科研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是否公开透明 | 科研处 (邹复民) | 计划财务处 资产管理处 二级学院(部) 项目课题组 | 2017年11月20日 | |
科研项目经费的日常监督情况 | 科研处 (邹复民) | 计划财务处 项目课题组 | 2017年11月20日 | |
科研行为是否规范 | 科研处 (邹复民) | 项目课题组 学术委员会 | 2017年11月20日 | |
责任追究制度是否落实 | 纪委办·监审处 (林碧苍) | 科研处 | 2017年11月20日 | |
注:检查范围自2013年以来立项的科研项目,时间截止到2017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