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3-06-12

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一、教学实验室面向学生课外开放,对开展学生技能训练,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各实验室都要求进行课外开放,并进一步提高实验室的开放率和开放内涵。

二、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学生的不同层次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开放内容主要包括自拟,设计性实验,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课外科技活动实验。

三、各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仪器设备、材料等开放实验准备工作,并配有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开放工作。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于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于严谨的治学态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前应阅读于实验内容有关的参考资料,准备好实验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五、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六、实验室开放时,须有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值班,负责做好教学秩序、器材供应、实验室安全等管理工作,并认真做好开放记录工作。

七、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