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验守则

发布时间:2013-06-09

学生实验守则

一、准时上课,迟到10分钟者不准进行实验。

二、做好预习,实验前必须根据实验要求认真预习。

三、爱护仪器,实验开始前,应检查实验器材是否齐全、完好,遇有规格不符、数量不足或器材破损时,应立即提出,办理更补手续,并着手签写学生实验登记表。实验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损坏、遗失实验器材,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赔偿,实验结束时,应整理、清点好实验器材,经指导教师检查同意后,才能离开实验室;实验室物品不允许随便带走,否则将受到严肃处理。

四、认真实验,仔细观察,认真记录实验中的各种现象和有关数据,实验结束时,将实验记录交指导者审阅后,方可整理器材。

五、写好实验报告,根据要求,按时、认真做好实验报告并及时缴交。实验报告不合格或无故缺交者,应重做实验,否则以不合格论处。

六、遵守纪律,服从指导;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不擅自摆弄实验室设备;严格遵守仪器操作规程,注意操作安全;实验室内不准打闹喧哗,不准穿拖鞋,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纸屑;实验结束应随手关灯、关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