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第三届健身健美操自选赛暨首届啦啦操规定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2-02-29

福建工程学院第三届健身健美操自选赛

暨首届啦啦操规定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福建工程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福建工程学院体育教研部

三、协办单位:福建工程学院团委

福建工程学院健身健美协会

四、竞赛时间及地点:

(一)竞赛时间:201259日(集体规定舞蹈花球啦啦操)

2012512日(集体自选健身健美操)

(二)竞赛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竞赛项目:

1)集体自选健身健美操(性别不限)

2)集体规定舞蹈花球啦啦操(性别不限)

六、参加办法:

(一)以系为单位组队参加,每个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

(二)参赛人数:健身健美操为6-8人,啦啦操为8-16人,运动员最多为18人(包括替补队员),运动员替补队员为1-2名,健身健美操、啦啦操运动员可兼项。

(三)替补队员可以在比赛前24小时向组委会申请更换运动员,但被替代的队员禁止在该次比赛中的任何时间再次参赛。

七、运动员参赛条件及资格审查:

运动员参赛条件与资格审查方面的要求:本校在籍学生,身体健康者。

八、竞赛办法:

(一)按比赛赛程自选健身健美操与规定舞蹈花球啦啦操分两场进行比赛。

(二)各单项赛分别取前8名,比赛中得分高者名次列前;若成绩相同,按规则执行。

(三)比赛出场顺序赛前由组委会抽签决定。

(四)比赛音乐:

1、规定舞蹈花球啦啦操只需自备音乐,健身健美操自选动作各队必须自备比赛音乐,每张CD允许录入一首比赛音乐,并在封面标注参赛系部、参赛项目等信息。

(五)啦啦操竞赛办法:

1、舞蹈花球啦啦操规定动作规则采用国际全明星啦啦队协会审定的《2006-2009年全明星啦啦队竞赛评分规则》;成套规定动作开始部分2×8拍和结束部分2×8拍动作允许自行改编。

2、比赛场地为14X14平方米,标志带为5厘米,规定动作任意改编组合成套,成套动作中至少要有6次以上的不同队形变化,时间为215秒至230秒。

(六)健身健美操自选动作竞赛办法:

1、健身健美操自选动作规则采用中国学生健美操艺术操协会审定的《2008年中国学生健身健美操竞赛评分规则(第三版)》。

九、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名次录取

1、单项:单项比赛分别录取前八名。

2、团体:各系均取前3名。计分办法如下:

1)各系2个项目的比赛名次相加所得分多者团体赛成绩名次靠前,如得分相同,以集体自选健身健美操成绩决定名次;

2)各系单项赛录取的前8名,分别按161412108642的名次得分计入各系;

3)各系团体赛按规定录取的名次,分别按161412的名次计入各系团体总分。

(二)奖励

1、各系团体总分前3名的单位颁发奖杯。

2、各系单项前8名的运动员颁发荣誉证书。

十、报名时间与办法

1、报名日期与办法:各系代表队应于2012418日之前将报名单(电脑打印)交到体育教研部郑华玲老师处。另:用电子邮件发至531855342qq.com,逾期不候。

2、正式报名后或比赛中不得无故弃权,不得私自替换运动员,否则取消已参赛项目的成绩,因病更换队员,必须有系部或医生证明,并在赛前24小时递交申请报告,经大会批准后方可参赛。

十一、仲裁、裁判员的选派

1、仲裁、总裁判长、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2、担任本次比赛的专业裁判员,由体育教研部教师进行裁判工作。

十二、各系代表队需准备4×8拍(不含上下场)健美操组合动作在开幕式上表演,大会统一播放音乐(速度为25/10秒)同时准备100字左右的本队参赛简介。

十三、其它

比赛开幕式定于2012512日集体自选健身健美操场次进行,开幕式及颁奖均要求选手身着比赛服装,各队请自备系旗一面,规格为3号旗。

十七、本规程末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解释权属于福建工程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福建工程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