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闽委联〔2012〕5号
共青团福建省委 省教育厅 省科协 省学联
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团委、教育局、科协、学联,平潭综合实验区青工委,省直团工委,各直属高校团委、学生会: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创新意识、培育创业精神,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团省委、省教育厅、省科协、省学联决定联合举办第七届“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2年2月—6月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福建省学生联合会
三、承办单位
福建中医药大学
四、参赛对象
五、组织机构
竞赛设立全省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组成,负责竞赛组织领导工作。省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福建中医药大学团委,负责竞赛的日常工作。
竞赛设立全省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评委会),由省组委会聘请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的专家、学者,风险投资界人士和企业家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各高校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校竞赛的组织领导、评审等相关工作。
六、活动方式及推进步骤
根据全国竞赛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确定本次竞赛的方式和推进步骤如下:
1.竞赛分本科组和专科组两个组别,按预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2.预赛(2月—4月)。在各高校广泛开展创业计划竞赛活动。具体步骤:学生向学校申报参赛作品项目;各高校组织创业计划竞赛培训讲座;参赛学生完成作品提纲;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整份计划;各高校组织评审和选拔工作。经选拔后,各高校于
3.复赛(5月)。省评委会对预赛报送作品进行评审,提出参加决赛的作品名单,同时将省评委会意见反馈给作者,由作者对参赛作品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于决赛前上报修改后的作品。
4.决赛(6月)。省评委会将对参加决赛的作品通过书面评审、网络虚拟经营和秘密答辩三个环节进行评审,对部分优秀作品进行展览并组织公开答辩,评出若干金、银、铜、单项奖作品和优秀指导教师奖,并视各校竞赛组织情况授予相关单位优秀组织奖。
5.专项竞赛。为更好地推动竞赛成果转化,本届竞赛增设福建省校园天翼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福建省体育产业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两个专项竞赛与本届“挑战杯”竞赛同步进行,具体竞赛规程另行通知。
6.项目扶持。省组委会将从本次竞赛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我省共青团“千名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提供5000-10000元的创业启动金,并推荐YBC无息贷款和导师辅导对接等。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我省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高校要把竞赛作为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动竞赛从精英型向兼顾群众型方向转变,增强竞赛的实践性和社会性。各设区市、相关部门要投入力量,主动作为,切实推动本辖区内各类院校赛事组织、作品申报工作。
2.健全机制,扩大参与。各高校要积极建立健全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联合社会有关方面,形成全员育人的强大合力;广泛宣传“挑战杯”品牌,吸引更多学生参与,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广泛、深入开展;争取把竞赛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总体规划,提升指导教师队伍的参与热情,对参赛者进行系统性、针对性地培训和指导。
3.积极引导,注重转化。各高校要整合校内外资源,积极发掘本校有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项目,优化参赛团队组合,切实提高参赛作品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吸引风险投资,认真做好项目推荐和成果转化工作,成果转化的可行性将作为评奖依据;要积极探索,出台相关政策,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便利,支持项目成熟的大学生创业。
八、有关说明
1.组委会将严格保守参赛作品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参赛者与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持有人的一切纠纷与组委会无关。
2.组委会将对作者和作品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刻取消其参赛资格,对已获奖的将追回所得一切奖励及荣誉,并以适当形式公布。
九、联系方式
1.团省委学校部
联系人:丁斯婷、高斌、陈娴、黄冠
电话:0591-87531410
传真:0591-87555234
邮编:350001
地址:福州市东街花园里1号
电子邮箱:tswxxb001@163.com
2.福建中医药大学团委
联系人:方楠
电话:0591-22861022
传真:0591-22861022
邮编:350108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华佗路1号
电子邮箱:tw@fjtcm.edu.cn
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福建省学生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