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数理学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09-18 浏览次数:10
为做好计算机科学与数学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根据《福建理工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等文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接收对象与招生计划
一、接收对象
(一)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取得所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条件(如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的考生。具有推免资格且推免系统中填报我院的考生。
(四)按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和体检,符合录取要求。
(五)在学期间英语成绩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50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和计算机技术(085404)专业招收的推免考生推免考生,其本科专业需满足以下一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人工智能、智能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虚拟现实技术、区块链工程、密码科学与技术、新媒体技术。
二、招生计划
专业 | 推免指标数 | 学习方式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学硕) 方向一、计算机技术及海洋大数据挖掘 方向二、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及智能算法设计 方向三、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 | 5 | 全日制 |
计算机技术(085404专硕) 方向一:人工智能 方向二:大数据与云计算 方向三:物联网与智能工程 | 3 | 全日制 |
第二条 推免考核办法
一、综合评价考核方式
对申请推免学生的大学一至三年级学业成绩、科研实践创新潜能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综合评价,并确定其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评价成绩:学业成绩(C)*80%+科研实践创新成绩(K)*20%。学业成绩(C)是指本科阶段一至三年级平均学分绩点折算百分制成绩,C=(c/Max(本专业))*100,c表示平均学分绩点,Max(本专业)表示所在专业学生最高平均学分绩点,c表示折算成百分制后得分。科研实践创新成绩(K)是指对本科阶段一至三年级在专业竞赛获奖、科研成果(含学术论文、课题立项、专利、软著、成果获奖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计分规则按照《福建理工大学科研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计算。
二、特殊学术专长考核方式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高级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特殊学术专长申请者进行审核,申请者进行汇报并答辩。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均需出具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申请者发表与本学科学业相关的中科院二区及以上或 CCF A、B 类期刊/会议的学术论文,或获得与本学科学业相关的国家级及以上级别竞赛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此外,申请者与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计分。
三、考核成果要求
申请者在校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或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指导老师应出具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所做的实际贡献)。
四、思政与品德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三条 组织与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制订学院推免细则并组织实施。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在招生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学院成立与复试人数相匹配的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教授或副教授、博士讲师等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秘书一名。复试小组成员要求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公平公正、保密、规范。
三、学院在复试工作开始前召开培训会,对参与复试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参与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协议书》。
四、学院复试小组对复试的考查特点、提问技巧、能力考查等进行业务总结和指导,保证复试质量。
第四条 报考及审核流程
学院网站首页“研究生教育”栏目及“通知公告”栏目(https://csm.fjut.edu.cn/main.htm)会及时公布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和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进度安排,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以学院官网、研究生招生电话或短信通知时间为准)按时参加复试各环节,错过复试报到时间且未做合理说明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一、政策法规
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s://yjsc.fjut.edu.cn )“研究生招生”-“文件规定”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登录学院首页学习考生须知等文件,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二、复试名单
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通知面试,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复试报到
参加复试的考生,要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并完成复试资格审查,未按时报到以及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均不能参加复试。考生报到当天应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考生本人签署“系原件复印”并签上姓名和日期)。
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各学期注册情况)。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或承担课题等)、获奖证书、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单以及推免生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提供复印件各1份。
5.诚信考试承诺书。具体范例请参见:
https://yjsc.fjut.edu.cn/2022/0316/c1404a192795/page.psp
四、复试面试
1.各考生应在预计考试时间前15分钟进入系统候考区,等待考试。等待面试阶段及面试进行时电子设备均需处于关机状态,否则面试为不合格。
2.考场助理引导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开始面试,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面试完毕,考生按照场地引导离场,不允许在考场逗留。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承诺书内容,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不得对外透漏传播。
4.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现场全过程录音、录像。
5.考生报考材料及其它复试材料学院备查。
第五条 体检
推免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15天内,按招生学院要求提交升学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推免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报告格式以体检医院格式为准,学校不提供统一模板,各位考生体检项目覆盖上述要求中规定的所有项目即可。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确定为录取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拟录取资格。
第六条 录取
学院按照本细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上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汇总整理全校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拟录取推免生名单须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第七条 应急处置
在复试过程中,若出现应急突发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批,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进行复试。
第八条 复试工作监督与复议
一、复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
二、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学院的复试监督工作。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和复试小组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公正,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四、考生对复试工作提出质疑时,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及时答复。考生若对复试有异议,可申诉。相关联系方式如下:
考生咨询联系方式:0591-22863300,13720816387
考生申诉联系方式:0591-22863112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联系方式:0591-22863167
第九条 其他
一、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即日起执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解释。
福建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数学学院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