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数理学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3-25 浏览次数:3773
为做好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福建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态势,制订本办法。
一、 复试对象与招生计划
复试对象
1. 第一志愿考生(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
2. 调剂生(考生符合调剂条件且在研招网确认我校调剂复试)
调剂具体要求为:
电子信息(085400)调剂考生需同时满足:
①原报考专业为工学门类(专业代码 08 开头)
②初试科目为数学二、英语二
③初试成绩须符合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且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双上线
交通运输工程(082300)调剂考生需同时满足:
① 原报考专业为工学门类(专业代码 08 开头)
②初试科目为数学一、英语一
③初试成绩须符合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且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双上线
招生计划
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包括电子信息(专硕)和交通运输工程(学硕)两部分,拟招生指标数见表一:
表一、计算机科学与数学学院拟招生计划
专业 | 招生指标数 | 学习方式 |
电子信息(085400专硕) 方向一:人工智能 方向二:大数据与云计算 方向三:物联网与智能工程(含信息融合技术、传感与电子通信、区块链与智慧管理等) | 80 | 全日制 |
交通运输工程(082300学硕) 方向一: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 10 | 全日制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0 | 全日制 |
实际招生数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最终调整为准。
二、 复试方式与内容
1. 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接入方式参加复试,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网络远程复试采用面试问答形式,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英语、专业课、综合能力。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
3. 英语、专业课和综合能力满分均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比重分别为30%,30%和40%。
4.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5. 各面试专家组集中面试。
6. 考生应在家、宿舍等地点(严禁在培训机构场所),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生端采用电脑和手机组成双机位,电脑端需连接外置摄像头,手机设备开启摄像头。手机放置在侧后方,以保证考生考试情况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考试前或过程中面试考官可让考生360度旋转摄像头,以观察其考试周围环境。
7. 复试过程中,做到“三随机”,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专家分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8. 复试前及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开启其他与复试无关的程序、设备。否则,一经发现,按作弊论处。
三、 复试工作组织与管理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全面实施。
2. 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复试工作符合学校疫情相关工作规定。
3. 学院成立与复试人数相匹配的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教授或副教授、博士讲师等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辅导员老师一名。复试小组成员要求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公平公正。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复试程序,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4. 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召开培训会,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参与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5. 学院应指定工作组对复试平台使用进行调试和培训并及时解决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6.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远程复试的考查特点、提问技巧、能力考查等进行业务总结和指导,保证复试质量。
7.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派的纪委巡查员负责学院在招生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8. 学院提前制定复试工作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涉考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做好复试场所消毒工作,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同时要落实好相关防护措施,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
四、 复试流程
学院网站(https://csm.fjut.edu.cn/yjszs/list.htm)“研究生培养”-“研究生招生”栏目公布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和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安排,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以学院研究生招生电话或短信通知时间为准)按时参加远程网络复试。错过复试时间且未做合理说明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网站(https://yjsc.fjut.edu.cn)“研究生招生”-“文件规定”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之前,至少提前 24 小时在复试系统中完成复试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资料的上传,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完整扫描件或照片: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 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2、从研招网下载的准考证。
3、大学期间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大学或档案所在单位红色或蓝色公章)。
4、2022 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应届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考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未取得毕业证(须 2022 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 月初,实际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放的通知为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需提供:准考证扫描件或照片(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除提供准考证扫描件或照片外,还需提供学生证(丢失学生证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6、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考生应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9、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上述相应材料上传到面试系统,学院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进行网上在线验证,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复印件于新生报到时提交至各学院复核,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初试成绩无效。
(四)考生分组及通知考试时间。
1、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按 1:1.2 进行差额复试切线,对线内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往后按序递补至切线比例。
2、汇总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并按初试分数进行蛇形排序分组,组内由系统随机生成考试顺序,并通过网站公布各考生的考试顺序及预计考试时间(根据考场实际情况,实际时间可能会有所变化,考试当天请保持电话畅通)。
(五)考生需提前下载好相关软件并测试。
1、考生须以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主机位为电脑,辅机位为手机。均需提前安装并测试好相关软件,并保障复试当天的网络连接。
2、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六)考生复试
1、各考生应在预计考试时间前 15 分钟进入系统候考区,等待考试。
2、考场助理引导考生进入复试考场开始复试,复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其中考生自我介绍3 分钟,抽题及考生思考 2 分钟,专业课测试答题 5 分钟,外语听说测试答题5 分钟,综合素质测试答题 5 分钟。
(七)复试完毕,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八)复试完毕即统计计算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并于复试后 2~3天内在我院网站公布。
五、 体检
考生在取得拟录取资格后(以研招网招生系统的待录取短信通知为准),应在一个月内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可先报送电子扫描版,待报到注册时再提交纸质版)。因疫情等特殊原因,提交时间可适当延迟。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体检项目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服务中心-招生工作”一栏:https://yjsc.fjut.edu.cn/f0/f3/c1404a192755/page.htm。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 录取
(一)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完毕,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并依据招生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 100 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
2)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在我院向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后,请考生及时确认录取,如果没有确认,就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1、复试结束后,我院在三个工作日内公布复试结果。复试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由研究生秘书电话短信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登录研招网进行确认录取。对未及时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符合录取资格,但未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将按序进入候补队列,考生可自愿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学院不对候补考生能否实际递补负责。
3、上报审批。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校研究生处。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上级部门审批。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和福建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应急处置
在复试过程中,若出现应急突发情况,经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复试小组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进行复试。
八、复试录取工作监督与复议
(一)复试工作须全程录音录像。
(二)严格贯彻执行复试巡视制度。学院复试工作巡查组负责学院复试监督工作。
(三)落实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确保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四)实行复议制度。当考生通过合理渠道对复试工作提出质疑时,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考生若对复试录取过程有异议,可申请复议。考生复试申诉联系方式:059122863300,059122863112
九、其他
学院与考生逐一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书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https://yjsc.fjut.edu.cn/1404/list.htm,考生打印签名后扫描或者拍照上传),明确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承诺书内容,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本人复试结束后亦不得对外透漏传播。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 33 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在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院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办法中未提及之处遵照《福建工程学院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本学院,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福建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数学学院
2022年3月25日